海財經·證券導報11月15日訊(記者 洪佳佳)近日,海口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海口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海口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措施》包含16條具體舉措,旨在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努力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核心引領區相適應的特色金融體系。
《措施》提出,支持持牌法人金融機構集聚。對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且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在首次獲得監管分類評級時可根據所獲分類評級申報獎勵。根據不同的評級,銀行機構最高獎勵5000萬元;保險機構、證券機構和期貨機構最高獎勵均為3000萬元;公募基金管理機構最高獎勵1000萬元。各類機構的分類評級依據對應行業的監管分類評級管理辦法而定。
支持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省級分支機構集聚。對隸屬于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及中資銀行專營機構,首次在海口市開展經營且其總部最新監管分類評級符合要求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支持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子公司集聚。對隸屬于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公募基金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的子公司,首次在海口市實施開展經營且其總部最新監管分類評級符合要求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支持跨境資金集中運營中心設立。對經認定的跨境資金集中運營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對海口市科技貸款余額、綠色貸款余額、養老產業貸款余額年度新增量排名前3位的銀行機構,分別獎勵50萬元;對海口市普惠貸款余額年度新增量排名前3位的銀行機構,分別獎勵50萬元,且對銀行機構按照當年新發放農民小額貸款金額的1%給予獎勵;支持做好數字金融大文章,對海口市數字人民幣交易筆數較上年增加量排名前3位的銀行機構,分別獎勵50萬元。
《措施》支持擴大保險覆蓋面。對原保費收入較上年增加量排名前3位的保險機構,分別獎勵50萬元;對原保費收入同比增速排名前3位的保險機構,分別獎勵50萬元。
做優做強資本市場方面,《措施》鼓勵本地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提升管理規模。對符合特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在海口新發行的基金產品實現海口區域內實際股權投資的,按照當年管理費收入的3%給予獎勵。在項目投資完成退出階段,按盈利項目相應實際到位投資額(剔除省、市、區等政府代表出資額,下同)的1%給予獎勵;對管理規模超過5000萬元(含)且存續期超過一年以上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按在海口新增的實際管理規模的1%給予獎勵。每只基金獎勵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支持“雙Q”基金快速健康發展。對新注冊的且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QFLP基金和QDLP基金符合條件的,再按照實際獎勵金額的5%給予獎勵。
支持公募基金銷售行業快速健康發展。對已獲得公募基金銷售資質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在其基金銷售保有量規模突破2億元后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支持企業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融資。對在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基礎設施公募REITs產品的原始權益人,按初始發行融資金額(不扣除中介費用)分檔給予獎勵。初始發行融資金額低于10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初始發行融資金額10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措施》支持人民幣跨境結算。對跨境人民幣結算量(經常項目和直接投資,不含資金池業務)較上年增加量排名前3位的銀行機構,分別獎勵50萬元。
此外,《措施》鼓勵金融人才提升專業素質。對在金融機構或類地方金融機構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的全職金融從業人員,自本措施印發施行(含印發之日)以后取得特許注冊金融分析師(CFA)、注冊管理會計師(CM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注冊金融策劃師(CFP)、國際數量金融工程認證(CQF)執業資格證書之一的,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0.5萬元。
關鍵詞: 海口 金融業